深圳商報記者 買屋黃希平
   蓮花山南宿霧邊面積近3萬平方米的國有儲備用地,近年來一直以“臨時足球運動場”的面目示人,不過記者昨日在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官方網站看到,目前正處於公示階段的福田中心區法定圖則修編(草案)提到,擬將蓮花山南邊02-01、02-02地塊規劃為“商業性辦公+商業用地”,並建議兩塔樓高度宜分別控制在200米、150米左右。
   足景觀設計球場曾因違法占地縮三成
   蓮花山南邊“展鵬足球運動場”原是新洲路以東、紅荔路以南、民田路以西和福中一路以北圍合的區域,占地面積近3萬平ARMANI方米,因地處繁華市區,北臨蓮花山公園,近10年來一直廣受足球運動愛好者好評。不過很多人並不知道,該足球場地系TFT-001號政府儲備用地,展鵬俱樂部2002年4月跟原規劃土地主管部門下屬單位簽訂臨時用地協議時,期限僅為2年時間,可展鵬足球場卻一直使用至今。
   2012年4月中旬,有媒體針網路行銷對展鵬足球場違法占用國有儲備用地長達8年一事進行了曝光,後該足球運動場確因違法占用政府儲備用地,且足球場管理方逾期未能履行清理地塊、恢複原貌的義務,福田區規劃土地監察局於當年4月下旬對足球場實施了強制清理。
   不過市民後來發現,有關部門實際上只清理足球場東側面積約8000平方米場地,即鵬程一路以東、民田路以西跟紅荔路、福中一路圍合區域,通過改造用作深圳市兒童醫院的臨時停車場,其餘面積2萬多平方米的場地仍是足球場地。
   市規土委公示擬建商業樓
   既然屬於違法占用國有儲備用地,那為什麼還保留面積七成的足球場地不予拆除呢?福田區規劃土地監察局負責人當時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稱,這是因為政府接到大量市民反饋,希望保存中心區這塊體育場地,而展鵬公司也同意接受評估價繳交短期利用費,並且承諾政府需要使用該地塊時“無條件退場”。
   時隔一年半後,政府需要使用該地塊的時候到了:2013年12月11日,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官方網站發佈《關於2013年第五批城市規劃項目公示的通告》,其中深圳市福田中心區法定圖則修編(草案)顯示,蓮花山南邊足球場地的02-01地塊(用地面積20393平方米)規劃以辦公、酒店、商務公寓為主,塔樓高度宜控制在200米左右。
   而02-02地塊(即現用作兒童醫院臨時停車場區域),主要用途以商務公寓、辦公、商業零售為主,建議商業零售面積不少於10000平方米,塔樓高度宜控制在150米左右。
   市民捨不得那“一抹翠綠”
   網友“蝴蝶喵兒”獲知上述情況後在深圳論壇發帖稱,02-01、02-02倆地塊一直以來都是足球運動場地,同時也是市民眼中彌足珍貴的“一抹翠綠”,希望規劃部門能夠保留原狀,“為中心區百姓留下一片讓人感到幸福的綠色!”
   而據正在公示的福田中心區法定圖則修編(草案)顯示,我市規劃部門制定該圖則遵循的也是以人為本原則,旨在加強土地功能的複合利用,促進中心區功能的進一步釋放,而且草案還明確指出,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9日公示期間,“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以規定形式,向深圳市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對本圖則的意見或建議。”
   那麼上述草案自12月11日公示以來,有無收到市民提出過意見和建議呢?草案中提到的兩座百米商業樓預計何時開始進入項目規劃、報建審批?何時能夠正式動工興建、竣工以及投入使用?帶著這些問題,記者12月23日先後給深圳市規劃規土委、市規劃國土委第一直屬管理局發函咨詢,不過截至目前尚未得到正面答覆。
   記者連日來也多次到蓮花山南邊足球場實地走訪,發現跟正常上班時間相比,每天晚上和節假日預約來這裡踢球的人較多,其中幾位足球愛好者告訴記者,他們已經聽說或在網上看到了上述規劃,“感覺挺遺憾的,但現在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清場,踢一次算一次吧!”  (原標題:蓮花山南邊足球場擬建百米高樓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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